中新社北京一月九日电(记者于晶波)北京市国资委今日召开年度会议称,该市将于今年在国有企业中推行年度考核试点,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兑现奖惩,实施包括基薪、业绩年薪在内的年薪制。
北京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称,今年北京市将力争将一半以上的企业纳入考核序列,对两成左右的企业实施部分指标考核。对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薪酬奖励,对完不成经营目标的企业负责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扣减或延期兑现其薪酬,直至不再任命或续聘。
这位官员还表示,从今年起,国资委将建立健全所出资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评价体系,监测评价结果将与业绩考核挂钩,进而实现考核管理动态化。
从今年开始,中国国资委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将全面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据称,完成业绩考核指标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将拿到平均二十五万元人民币的年薪。去年六月,深圳市政府亦发布了《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实施办法》,将在该市七大国有市属一级企业全面推行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