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昨天,有“2004审计风暴涉诉第一案”之称的原北京市供电局局长赵双驹涉嫌玩忽职守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庭审。两位律师为赵双驹做无罪辩护,庭审出现三大争议焦点。
检方指控,赵双驹任北京市供电局局长期间,擅自动用本单位贴费投资北京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造成6400万元损失。赵双驹在担任北京市供电公司总经理期间,擅自为威克瑞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提供2.3亿元担保,致使案发时投资无法收回。威克瑞公司在北京市供电公司的担保下,分别从农行、工行等几大银行贷款数亿元人民币。
有报道说,赵双驹去年6月被国家审计署报告点名,9月15日被批捕,被称为审计落网第一人。
庭审中出现的争论焦点主要是以下3点:
焦点一:北京供电公司向威克瑞公司投资、担保是赵双驹的个人行为还是集体决定?
检察机关认为,在市供电局没有调取到赵双驹所称就投资威克瑞公司召开过局务会的任何会议记录,而检察机关调取的与此有关的原任和现任市供电公司和上级公司12名领导的证言,都称投资威克瑞公司是赵双驹的个人行为,所以检方认为,赵双驹违反电力贴费专款专用的规定,擅自为威克瑞公司投资和担保,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是赵双驹个人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对此,赵双驹在法庭上一直坚持说,投资、担保这么大的事情他肯定是召开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的,并且在汇报北京市的“9511”工程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了。赵双驹的律师认为,提供证据的证人都和本案有利害关系,出事之后所有与本案有关的人员都会把责任往赵身上推。
焦点二:动用电力贴费搞投资是违纪还是违法?
检方认为,相关部门的多项规定都明确,电力贴费是专款专用,只能用于电力设施改造和建设。赵双驹在明知这些规定的情况下,冒险把6400万元电力贴费用于投资,最终导致难以收回,构成玩忽职守罪。
而赵双驹坚持说他并不知道有电力贴费应专款专用的规定,自己有权使用电力贴费作为间接电力设施的建设使用。赵双驹的律师认为挪用电力贴费投资,只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焦点三:2.3亿元担保损失是否该赵双驹担责?
检方认为赵双驹违法担保才造成了最终法院判决要求市供电公司承担一半的偿还贷款的责任。
而赵双驹的律师认为,到1997年市供电公司的担保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被担保人逐渐丧失了胜诉权。但是,2000年6月20日,赵双驹已经离任,供电公司却在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回执》上加盖了公章,放弃了诉讼时效的抗辩。这是日后供电公司败诉的最根本、最重要、最不应当被忽视的原因。供电公司对威克瑞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95%都是由这枚公章直接造成的。